屈原法院:暖心释法 让抚养不“欠费”
2024-08-09 16:17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蔡艳 | 点击量:1303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蔡艳)“非常感谢你们帮我要回了抚养费,孩子的开学费用有着落了,我替孩子谢谢你们。”日前,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,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任某与郑某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,其女由母亲郑某抚养。离婚后,作为父亲的任某一直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,母女俩的生活也日渐困难。无奈之下,郑某遂诉至屈原法院要求任某支付抚养费。经该院诉前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任某应及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,且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1000元,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。但任某并未按时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便向屈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
该院立案执行后,执行法官经过深入细致了解案情后认为,双方应从孩子的立场考虑问题,才能真正解决矛盾。因此,在与双方当事人的交流沟通中,执行干警耐心释明法理,让他们多从孩子身心健康角度出发,避免孩子再一次受到伤害。同时规劝任某,应尽父亲的责任按时支付抚养费。经过干警的暖心释法,任某最终打消抵触情绪,主动把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履行到位,并同意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1000元。至此,一起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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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陶江云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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